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关于2010 年中小学校假期休息日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0〕1号)、《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莱教办发[200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1年全市中小学校寒暑假安排作出统一规定,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暑假时间为8周,具体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2日至9月1日。寒假时间为4周,放假时间(按照农历计)为2011年腊月16日至2012年正月16日。
高中阶段:执行全省统一寒暑假时间。暑假时间为7周,具体放假时间(按照公历计)为7月11日至9月1日。寒假时间为3周,放假时间(按照农历计)为2011年腊月24日至2012年正月17日。
寒暑假起止时间均指学生寒暑假离校时间和开学到校时间。寒暑假开学前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
二、军训安排
认真落实关于中学生军训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军训工作。各普通高中要把学生军训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利用高中一年级的社会实践时间安排军训。初中学校是否组织军训,要根据自身实际,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身体承受能力。初中学校组织军训不得占用假期时间。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14天。
三、规范办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中小学校规范假期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校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切实保障广大师生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努力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四、安全管理
加强假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放假前,要认真组织对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组织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要切实加强假期学校门卫管理,严防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学校不得租借校舍及设施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班或从事其它活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禁止教师有偿家教,各学校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考评考核或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志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学校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宿舍和学生宿舍的巡逻,特别要加强夜间和易发事故地段的巡逻。要坚持领导带班,增强值班力量,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发生脱岗现象,确保联系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置,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不得延误。对迟报、漏报、瞒报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