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泰钢工业园,市直各中小学,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维护正常的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保证中小学生度过健康、安全、文明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基字〔2008〕12号)、《关于2013年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2〕56号)和《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莱教办发〔2008〕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3年我市中小学假期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